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暴露出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再次敲响了警钟。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席大大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制,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以有力有效举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责任涉及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防范事故,必须从大量的事故征兆、苗头、隐患入手,把风险查在前、把漏洞补在前。各方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强化安全责任,坚决杜绝问题“一报了之”、隐患“纸面整改”。
能否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是衡量各地各部门工作能力水平的重要标准。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把安全发展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